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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借条又称“借据”,指借用他人的钱或器物时所立的字据,由借用人书写, 出借的人保存。
2、 欠条,也称“欠据”多指欠下他人的货款未给付时立的字据,由债权人保管。或一式两份,债权人和债务人(欠款人)各执一份。
3、 收条,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,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,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字据(凭据)。同等金额的收条可以抵销同等金额的借条或欠条。

    凌卫星律师: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鞍山律师协会会员,执业于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,本所合伙人。在房地产方面有多年的办案经验。凌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房地产案件民事代理、经济纠纷、律师陪购,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商务谈判、合同拟定、审查。 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3层2319房间。

    孙凌云律师: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鞍山律师协会会员,执业于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孙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。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2层2214房间。 

    何欣律师: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系,法学学士。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执业于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。1999年至2007年曾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业务专长:经济合同纠纷、婚姻继承、损害赔偿、刑事辩护及各类调查取证、非诉案件,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 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2层2213房间。   

    李义律师: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。本人秉承“尽职尽责,尽善尽美”的职业理念为您提供法律服务。在从事长期的刑事辩护、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、合同纠纷等案件中积累了大量经验,我愿用专业、细致的法律服务为您排忧解难。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2层2219房间。

    关维涛律师: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,中共党员,现任鞍山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,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部长。自执业以来一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,对刑事案件的辩护有其丰富的经验和办案技巧,曾参与多起大案要案的辩护工作,通过其辩护使众多的被告人重获自由或依法从轻判处。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2层2219房间。

    刘镇律师: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鞍山律师协会会员,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刘律师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,工作作风严谨,思维敏捷,知识结构多元,综合素质强,办案经验丰富。尤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、交通肇事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承、经济、劳动、房产案件并担任企业个人法律顾问。  办公地点:金龙大厦22层2216房间。 

    鞍山律师网坚信,以灵巧的智慧、敏捷的思路、严谨的工作态度、深厚的专业素养,维护您合法的权益,相信我们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  是我们的工作任务!
    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40号金龙大厦22层、23层,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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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:: 擅长领域 ::

凌卫星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房地产案件民事代理、经济纠纷、律师陪购。

 

孙凌云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。

 

  欣律师专职从事经济合同纠纷、婚姻继承、损害赔偿、刑事辩护及各类调查取证、非诉案件,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

 

关维涛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工作。

 

  义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、合同纠纷等案件。

 

  镇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、交通肇事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承、经济、劳动、房产案件并担任企业个人法律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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